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国际动态 知识产权法学”相关记录32条 . 查询时间(1.606 秒)
《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成功缔结
产权组织 知识产权 遗传资源 WIPO
2024/5/24
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出席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发展论坛
知识产权局 中欧 地理标志
2023/10/19
德国专利商标局创新:聚焦尖端工具和服务
德国专利商标局 世界商标评论
2021/6/11
2021年5月31日,《世界商标评论》(World Trademark Review,WTR)独家采访了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代表Til Huber,介绍了DPMA在商标保护和品牌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服务,主要涉及数字工具的开发以及与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合作。DPMA提供的创新工具和服务主要包括实施在线平台、网站可访问性、人工智能的利用,以及提供争议调解和法律咨询研讨会等服务。
EUIPO研究COVID-19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经济影响
EUIPO COVID-19 知识产权 产业经济
2021/6/11
2021年5月28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了《COVID-19危机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经济影响》(Economic Impact of COVID-19 Crisis in IPR-intensive Industries)。研究分析了COVID-19危机对知识产权(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密集型产业的经济影响。该分析是基于欧盟统计局(Eurostat)的短期商业统计(STS)、...
UKIPO发布商业秘密对经济和创新的影响研究报告
UKIPO 商业秘密 报告
2021/5/6
2021年4月19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发布《商业秘密对经济和创新的影响》研究报告。报告基于学术和政策研究的文献回顾,总结评述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应用场景及经济研究主题,并提出了决策分析和建议。
英国启动知识产权转型计划
英国 知识产权
2021/5/6
2021年4月22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发布启动一项为期5年的转型计划,对其知识产权服务、系统和流程进行全面改革,以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这次计划的核心是针对所有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建立一个综合系统,使创意者、创新者和企业能够一站式申请、管理和研究其所有的知识产权。
新加坡公布2030年知识产权战略
新加坡 2030年 知识产权
2021/5/6
2021年4月26日,新加坡政府公布了新加坡2030年知识产权战略(Singapore IP Strategy 2030),制定了未来十年的蓝图,旨在加强新加坡作为无形资产(IA)和知识产权(IP)的全球枢纽地位,并保持新加坡知识产权制度的领先地位。
日本专利局发布外观设计与商标申请动向调查报告(图)
日本专利局 外观设计 商标申请 调查报告
2021/5/6
2021年4月20日,日本专利局发布外观设计与商标申请动向宏观调查报告。该报告对国际申请动向进行了分析,还对经济、产业的发展现状、方向性措施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以便为未来申请策略、外观设计战略和品牌战略制定提供参考。其中,外观设计调查涉及5个国家/地区,商标调查涉及83个国家/地区。
2021年4月20日,美国知识产权咨询公司Unified Consulting首席运营官Craig Thompson在IPWachdog平台发布文章,解析5G无线接入网络(Radio Access Network,RAN)标准必要专利(SEP)格局。
2020年3月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再次发布了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针对中国申请人在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案件的时限延期公告。欧盟知识产权局曾于2月14日针对中国申请人在该局的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异议、无效等案件发布公告。根据该公告,如相关案件的法定期限在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2月28日之间,可将法定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再次发布公告,进一...
中央财经大学杜颖教授董新义副教授参加韩国檀国大学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图)
商标法 商标立法
2019/11/16
2019年11月9日,由韩国檀国大学知识财产教育中心、BK21+知识财产+信息保护法融合专业人才培养事业团共同举办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全球财产的协作与课题”国际研讨会在韩国檀国大学成功举行,除东道国韩国专家学者代表外,还有来自中国、日本、瑞士、美国、法国等专家学者、律师、专利代理人和企业家等参加了本次论坛。我院杜颖教授、董新义副教授应邀出席,并作学术报告。
欧盟对科研框架计划研究成果所属权做出规定
欧盟 知识产权
2016/5/19
“2020地平线”是欧盟最主要的科研创新框架计划。近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批准通过了对该计划产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所属权的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1. 科技创新成果的所属权归研发团队的所有参与方。
2. 所有研发创新活动参与方产生的共同科技创新成果和各自贡献率不明确的共同科技创新成果,包括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申请和义务维护,科技创新成果所属权为共同所有。
Research Not Slowed By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s,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Surveys Fi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07/5/30